明年1至3月徵收車輛使用牌照稅  1月1日起無須張貼稅圈

發佈日期:2021 年 12 月 24 日 12:02
  • 分享至:

行政公職局、治安警察局、法務局及交通事務局代表向交諮會委員介紹明年度行車稅相關工作。


2022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(俗稱“行車稅”)由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徵收。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政策以達至簡政便民,加上隨著《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》的修訂,自2022年1月1日起,車輛使用牌照稅的標誌(俗稱“行車稅圈”)將正式取消,車主無須領取及張貼稅圈;市民可透過不同方式取得有關車輛的繳納稅款憑據、查詢繳納狀態及年度定期檢驗的日期(俗稱 “驗車期”)。

一如以往,網上、部份自助服務機或親臨方式均可繳納行車稅。如成功繳納,車主或指定聯絡人可在“查詢車輛資料”網頁查閱該年度行車稅繳納狀況;已登記“接收短訊通知綜合登記服務”者,繳納後可接收成功繳納短訊通知;如繳納時選用車身編號作認證方式,在交易中輸入的本地手機號碼會接收成功繳納的短訊;網上繳納會提供電子收據,而紙本收據僅限於親臨繳納才可取得。(詳見附表)

此外,驗車期會在成功繳納的短訊通知、電子收據及紙本收據註明,在交通事務局網站、“交通資訊站”App、官方微信服務號“macaudsat”和訂閱號“macau-dsat”中使用“查詢車輛檢驗日期”及“查詢車輛資料”網頁,以及在“一戶通”App均可查閱驗車期。

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依時繳納行車稅,並須於繳稅前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,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衍生額外的罰款;局方會利用電子技術,於公共道路上透過車牌識別與後台數據核實車輛繳稅情況,繼而向欠稅車主啟動處罰程序。如車主計劃取消車輛註冊,則須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手續並妥善處理車輛,以免車輛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檢控。

另一方面,交通諮詢委員會兩個工作小組已於12月23日聽取行政公職局、治安警察局、法務局及交通事務局代表介紹有關明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相關工作。


 


瀏覽次數:2083


蓮花時報


199a10e12f43ff00eee98a755967c50.jpg

同創集團-小.jpg

茅台.jpg

超然-小.jpg



回最頂